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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假公章

作者:霖沛  分類: 現實 | 成功勵志 | 霖沛 | 姚遠的遠方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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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遠的遠方 第十五章 假公章

“湊什么數啊,這事現在歸我管。我們報社里有規定,一家律所事務所最多只能擔任三年的法律顧問,到期就要換律所。

今年這家律所正好到期了,你小子走運。快點準備吧,一周內給我資料。”說完,大頭掛斷了電話。

姚遠心中興奮,收到大頭發來的電子郵件后看了一眼便去敲吳大用辦公室的門了。

“什么事這么高興?聯豐公司有信兒啦?”吳大用笑呵呵的用疑惑的眼神看向姚遠。

“不是聯豐公司的事,有家報社想讓我們去投標法律顧問。我把郵件轉發您郵箱了。您看要不要試試。”姚遠簡單介紹了下報社的事。

“哦?稍等我看下。”吳大用打開了電子郵箱。

五分鐘后,吳大用拿起了桌上的電話叫來了方華。

“老大,您請好吧!有姚遠這層關系,又有咱們的專業在。這事穩了!”方華看過郵件后,興沖沖的走出辦公司去準備材料了。

“小姚,你要不要參與下?”吳大用笑道。

“我就算了,我和朱文山是同學,平時走的又近,他現在負責招聘新法律顧問,我參與不太好。”姚遠早就想好了,有些事不能太過招搖,否則容易出事。

吳大用點了點頭,姚遠能看到這一點,讓他很欣慰。他本心也不想讓姚遠參與其中,理由無他,與姚遠想的一樣。

當方華走出吳大用的辦公室后不久,“明日大狀”的QQ群里再次熱鬧起來。

“聽說沒,姚遠給團隊介紹了一大單!”

“聽誰說的?不可能吧,他一個外地來京人員哪有那么大能量能給團隊介紹業務啊!”

“你別不信,我剛才聽方律師在交代他的助理準備投標的材料,姚遠剛進去吳老大的辦公室,方律師就被叫進去了,緊跟著出來安排投標的事,前后聯系下,我用大腳趾都能想到肯定跟姚遠有關。”

“大腳趾頭!呵呵。樓上的,我覺得方律師安排投奔材料和姚遠進去辦公室沒有因果關系。你別瞎聯系!”

“你們累不累啊!活兒都干完了?”

“我艸,我還有個合同沒發出去呢,差點忘了。一會兒再聊!”

“666,助你好運。”

自從姚遠拿了實習律師證后,吳大用為了鍛煉姚遠,有意讓他“下基層”跟著其他律師做案子練手。

“姚遠,這位是喬律師,上周團隊接了一個合同糾紛的案子,你跟下。給喬律師提提包。”吳大用半開玩笑道。

姚遠看著眼前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長相一般,但顯得比較文靜的喬律師,打了聲招呼。

“吳律,瞧您說的,我剛執業不過三年多點,還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向您請教。”

喬律師入行早,現在已經開始單獨做案子了。但只能做些簡單的小標的案子,在吳大用的團隊里屬于墊底的律師。

吳大用逐漸增加姚遠的出庭次數,為的是讓姚遠積攢訴訟經驗。從上個月起姚遠跟著低年級律師做案子的機會越來越多,當然主要是案件量大,團隊人手不夠用。

每次姚遠開庭回來吳大用都會問問情況,當然也有監督低年級律師的作用在里面。

這次喬律師代理的是被告,雖然已經不是第一次出庭了,但當姚遠走進法庭之時心里還是有些緊張,小心臟嘭嘭的亂跳。當法官宣布開庭后,姚遠那顆奔騰的小心臟才平息下來,慢慢恢復正常。

“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法官面無表情道。

“法官,我們對被告提供的合同的真實性有異議。這份合同上蓋的公章,不是原告的。”原告的律師看過喬律師提交的合同后立刻提出了異議。

“原告的律師,你跟你的當事人再確認下,是否申請對公章進行鑒定?”法官當庭提示道。

“法官,我覺得沒有必要鑒定。”原告律師回答道。

一般庭審中如果代理律師這么說,就意味著對方拿不出證據,之前的說辭不過是搪塞法官。

喬律師聽到此處臉上露出了微笑,如果不鑒定,法院大概率會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判決。

“原告律師,你確定不用鑒定?”法官一愣看向原告律師道。

“法官,您看這兩份合同上的公章大小不一致,對方提供的合同蓋的公章明顯要比我們的公章小一圈,我們的公章就在樓下的車里,如有需要我們可以去取來比對。”原告律師信心滿滿道。

隨即法官將雙方持有的合同原件進行了對比,然后將雙方的律師叫到了審判席前。

姚遠和喬律師看著法官手中自己一方提供的合同和對方提供的合同上的公章,稍微一比對用肉眼都能清晰的辨認出來,被告提供的合同上的公章比原告的小一圈。

“法官,我們懷疑對方合同上蓋的公章有問題。”喬律師言下之意就是說,對方的合同上蓋的是假章。

原告律師急忙辯解道:“原告的公章在工商局有備案,如被告不信,我們可以去調取。然后再比對。”

“行了,今天質證先到這里,休庭!

被告律師,你在合同上寫上:此份證據由你們提交,如提供的材料有虛假,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這份合同暫由法院保管。待查明后再處理。”

法官說著走到了被告席前,將合同遞給了有些傻眼的喬律師。喬律師下意識的結果合同,按照法官所說寫了上去。很顯然孰真孰假,法官心里已經有了判斷。

法官盯著喬律師寫完,然后收走了合同。

喬律師失魂落魄的走出來法院。姚遠跟在一旁,提供虛假證據可不是小事。

“小姚,你知道民事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有什么處罰嗎?”喬律師轉過頭來,看向姚遠,眼中含淚。

姚遠將手機遞給了喬律師,上面有他剛剛查到的民事訴訟法。

“根據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咱們提供的證據算是重要證據了吧?”說完,不待姚遠回答,喬律師便哭出了聲,眼淚撲簌簌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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